9月11日,为加快打造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佛山市发改局会同南海区、三水区及市有关部门拟制了《促进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
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地理范围涉及狮山镇、里水镇、丹灶镇、乐平镇、芦苞镇、大塘镇,是佛山市委、市政府部署打造的“双十园区”之一,对推动佛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条有重要意义。佛山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要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以及新能源动力电池、高端精细化工等新材料产业,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新高地。
芦苞聚集了中南铝车轮、鼎和盛汽车配件、广东博萨汽车部件等一批汽配企业。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产业园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并从多个维度提出了具体支持标准和办法。该办法将由南海区、三水区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具体申报指南、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围绕物业补贴,《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符合扶持范围新设立的、现有从事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新增投资的、现有非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实施转型的,并形成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按固定资产实际投入额度,分四档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前10家(以申报企业固定资产实际投入完成时间为准)。
在科技创新奖励方面,新能源汽车整车、核心零部件及其生产设备、检测试验仪器、新能源供应设备等产品生产及关键技术研发的企业,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财政补贴支持的各类产业科技创新项目、产学研共性技术、产业化项目等专项,并通过完成验收后,按国家或省的支持金额给予1∶1的配套补贴(上级有明确要求市、区级财政配套比例的,以从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配套)。各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申报项目投资额的30%。如按标准计算各级财政补贴总额超过申报项目投资额的30%,则按申报项目投资额的30%扣除国家、省的补贴金额后计算区级财政补贴金额。单个项目区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基础设施保障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根据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用地需求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各行业主管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用地手续、报建验收等相关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建设速度,加快产业园内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园区内土地一级开发建设,专项债优先倾斜到园区基础设施需求。
被纳入佛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的佛高区三水园南部片区,占地7751.34亩。
项目用地保障也是企业关心的热点。《征求意见稿》提出, 结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市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产业园区的用地保障,优先将产业园内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清单,为园区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省、市各级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实行“拿地即开工”等相关优惠政策;统筹安排新增用地规模投放于产业园,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园区建设;根据上级关于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的相关政策向重点项目给予地价优惠。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积极推进产业园内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清单,将每年新增能源消耗总体指标向产业园内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优质项目倾斜。在实行错峰用能限制时,将相关项目列为优先保障对象。同时,编制园区规划环评,对满足条件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降级管理或告知承诺制审批。加快产业园及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承载能力。针对入园企业,优先安排建设项目排污指标,并向重点项目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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