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佛府办函〔2018〕765号)文件精神,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现开展2018年市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的补助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企业注册地在佛山市外,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落户我市,且完成整体搬迁时高企证书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整体搬迁时间以迁入我市后的营业执照核发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市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补助申报表;
2.搬迁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若无高企更名后核发的新证书的,则提供省科技厅对高企更名的公示或公告截图);
5.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首页截图(截图应包含高企证书编号、企业名称、系统注册号等信息)。
6.企业完成整体搬迁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搬迁前后办公、生产、研发等场所照片)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下载打印附件《2018年市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补助申报表》,填写完整后签名盖章,连同其它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19年8月9日前提交到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二)各区审核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2018年8月23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
(三)现场核查
企业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四、申报咨询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伟东 82340448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黄芬玲 86334412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何启伦 22830363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罗敏婷 8866969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关伟秋 87700138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陈 荣 83355498
五、监督投诉
佛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负责“市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补助申报工作”全程监督。对项目申报、评审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993576,投诉邮箱:huanghy@fset.gov.cn。
附件:2018年市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补助申报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陈荣,电话:83355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