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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邀请参加2020年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科技攻关专项评审服务采购的通知

发表单位:本网 发表时间: 2020-01-31 17:14 [ 浏览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的评审工作,我局拟对2020年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科技攻关专项评审服务工作进行采购,有关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有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评审、监理及验收服务机构资格;

  (二)供应商是市级或以上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三)供应商应具有科技项目评审服务的相关工作经验。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依据

  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工作内容

  根据2020年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的组织和评审工作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框架、程序和指标体系制定评审整体工作方案,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申报材料补充收集与真实性审查、项目合同审核签订等工作。

  1.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评审工作要求,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必要的研究分析后,确定评审整体工作方案。

  2.形式审查:根据2020年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进行网上形式初审。

  3.组织评审:根据目前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本次评审主要采取专家网评的形式。随机遴选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在集中的时间、各自独立审阅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材料,对项目做出定量、定性评价。

  4.整理评审结果、撰写并提交评审报告。

  5.收集拟立项项目补充申报材料,开展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查工作。

  6.负责指引立项单位进行网上合同书填报并初审,协助纸质合同收集、整理及签订。

  (三)相关要求

  1.评审专家需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平台专家库或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选取前应进行回避性审核;

  2.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工作人员资质证明等)。

  三、其他补充说明

  (一)报价要求:预算报价方式为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专家评审费不高于200元/项/人,申报材料的补充收集与真实性审查及合同签订不高于800元/项。报价中必须包括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评审服务供应商的参考内容之一,价格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二)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把通知回执(见附件1)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28864564@qq.com。

  (二)请有意向参加评审服务采购的单位按要求分别制定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和预算报价,并于2月7日下午5:00前提交到市科技局项目组织科。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项目组织科:0757-8335584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3室

  五、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联系电话:83994765;投诉邮箱:huanghy@fset.gov.cn。

  附件:1.通知回执

      2.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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