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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发表单位:市科技局 发表时间: 2022-05-10 18:09 [ 浏览字体: ]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我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602号,见附件)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2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工作安排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企业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6月22日

7月22日

8月22日

专家预评审受理截止时间

7月8日

8月8日

9月8日

各区完成网上审核和报送推荐表的截止时间

7月13日

8月12日

9月13日

省厅系统及受理窗口截报时间

7月22日

8月22日

9月22日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可申报高企认定。

  (二)2019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9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2020年、2021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并追缴相关税收减免和财政补助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申报企业须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准确、完整。注意单位信息中的主管单位应为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选择错误的请及时进行更改,否则无法完成申报。

  (三)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填写高企申报材料前应先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https://fuwu.most.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并将申报成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到高企申报资料的附件中。

  (四)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便捷企业申请高企认定,2022年起高企认定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五)各区科技部门需按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认定申报企业的资料审核工作。按照《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盖章签名后分别于7月13日(第一批)、8月12日(第二批)、9月13日(第三批)前递交到市科技局。

  四、专家预评审

  为帮助企业完善高企认定申报材料,提高企业申报通过率,今年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将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为申报企业提供免费的专家预评审服务。今年专家预评审分为线上预审和现场预审两种方式,企业可通过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佛山高新协会”预约办理。

  (一)线上预评审服务流程。

  1.填报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填写好完整的高企申报资料。

  2.预约登记。企业填写好高企申报资料后,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佛山高新协会”的报名入口填写好相关信息即可预约评审服务。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高企申报批次

预评审场次

预约截止时间

第一批

第一场

6月29日

第二场

7月8日

第二批

第一场

7月29日

第二场

8月8日

第三批

第一场

8月30日

第二场

9月8日

  3.专家评审。工作人员在收到企业预约信息并确实企业资料填写情况后,将为每一家企业安排一名相对应技术领域的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线上预审。

  4.专家意见反馈。工作人员将专家的评审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到企业联系人邮箱。

  5.修改申报材料。企业收到反馈意见后,可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及完善。

  (二)现场预评审服务流程。

  1.填报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填写好完整的高企申报资料。

  2.预约登记。企业填写好高企申报资料后,留意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发布的现场预评审会议通知,按照要求进行预约。协会在收到企业预约登记后,确认好企业的评审时间安排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企业。

  3.打印申报材料。企业收到确认信息后从系统导出高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4.专家评审。企业代表在规定的时间段,带齐申报材料参与专家预评审。

  5.疫情防护。所有参与的企业代表进入预评审场地需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工作。

  6.评审安排。现场预评审时间及地点安排由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企业在申报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所属区科技部门咨询。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廖家荣 82229485

  陈婷韵 82221133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林康金 82340845

  蔡海琼 82340448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蒋阳梅 86331271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黄志斌 22830363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杜楚瑶 8866969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李维曦 87700138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陈  荣 83355498

  七、投诉与监督

  投诉电话:83380510,邮箱:jdpjk@fskjj.foshan.gov.cn。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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